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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陵搜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

简介:解雇6年员工补偿标准法律分析:当用人单位解雇一个员工的时候,需要对员工进行经济上的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法律依据:《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早三十日以 ...

解雇6年员工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当用人单位解雇一个员工的时候,需要对员工进行经济上的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

法律依据:《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早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早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防护或是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务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利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况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扮樱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逼迫劳动者劳动的,或是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凯者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马上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严重损伤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早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盯缺薯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时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通过培训或是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议,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6年迈员工被辞退怎么补偿呢

法律主观: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市辖区、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员工月平均收入三倍的,向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员工月平均收入三倍的金额支付,向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指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经济补偿分段计算: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署,实施后解除的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劳动合同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经济补偿计算年限:对于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字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制前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此外,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年限合并计算给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态陵搜新用人单位在依法消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年限。

法律客观:

《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帆历偿:

(一)劳动者按照本法

《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按照本法汪码

《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按照本法

《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按照本法

《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情形外,按照本法

《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停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按照本法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

《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背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

《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费。

6年被辞退员工怎样要求赔偿

在单位工作六年后被辞退的,应该如何补偿或赔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属于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则单位应当支付12个本人工资的赔偿费。

2、如果用人单位是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应该支付6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

3、如果用人单位是依据第三十九条第二、三、四、六项解除合同的,则不需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费。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严重损伤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早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时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通过培训或是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议,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早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员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能够裁减人员:

(一)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组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创新或是运营模式调节,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以下人员:

(一)与本公司签订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是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按照此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再次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是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布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是用人单位决定提早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筑创知产服务网对态陵搜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的相关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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