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青少年犯罪法律条例法律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预防犯罪的教育第三章对不良行为的干涉第四章对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正第五章对重新犯罪的预防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具体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制定本法。第二条预防未成年人犯 ...
青少年犯罪法律条例
法律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预防犯罪的教育
第三章对不良行为的干涉
第四章对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正
第五章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具体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制定本法。
第二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着眼于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相结合,坚持预防为主、提早干涉,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及时进行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正。
第三条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的名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等合法权益。
第四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在各级人民政府组织下,实行综合治理。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委会、学校、家庭等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及时消除滋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各种消极因素,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现状。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岗位职责是:
(一)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计划;
(二)组织公安、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网信、卫生健康、新闻出版、影片、广播电视、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三)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
(四)对该法的实施情况及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五)组织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传教育;
(六)其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职责。
第六条我国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教育。专门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矫正的重要保护处分措施。
省级人民政府应该将专门教育发展与专门学校建设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成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根据需求合理设置专门学校。
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由教育、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司法行政、检察院、人民法院、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专门学校等单位,以及律师、社会工作者等人员组成,研究确定专门学校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
专门学校建设与专门教育具体措施,由国务院规定。
第七条公安部门、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由专门机构或是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专门人员负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第八条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会、残疾人联合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及相关的社会团体,应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培养社会力量,提供支持服务。
第九条国家鼓励、支持和指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参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有关工作,并严格监督。
第十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唆使、胁迫、诱惑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或是严重不良行为,同时为未成年人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
第十一条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观念,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以及违法犯罪行为的诱惑和侵害。
第十二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结合未成年人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征,加强青春期教育、心理关爱、心理矫治和预防犯罪对策的研究。
第十三条我国鼓励和支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有关学科建设、课程设置、人才培养及科学研究,进行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十四条国家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有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预防犯罪的教育
第十五条我国、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对未成年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进行预防犯罪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使未成年人树立遵规守纪和防范违法犯罪的观念,提升自我管控能力。
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是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预防犯罪教育负有直接责任,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树立优良家风,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发觉未成年人心理或是行为异常的,应当立即核实情况并进行教育、指导和劝诫,不得拒绝或是怠于履行监护职责。
第十七条教育行政机关、学校应该将预防犯罪教育列入学校教学计划,指导教职员工结合未成年人的特征,采取多种方式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聘用从事法治教育的专职或是兼职教师,并可以从司法和执法机关、法学教育和法律服务机构等单位聘用法治副校长、校外法治辅导员。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配备专职或是兼职的心理健康教育老师,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专业心理健康机构合作,建立心理健康筛查和早期治疗机制,预防和处理学生心理、行为异常问题。
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是其他监护人加强沟通,共同做好未成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发觉未成年学生可能患有精神疾病的,应当及时告知其父母或是其他监护人送相关专业机构诊治。
第二十条教育行政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学校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健全学生欺凌发觉和处理的工作流程,严格排查并及时消除可能造成学生欺凌行为的各类隐患。
第二十一条教育行政机关鼓励和支持学校聘用社会工作者长期或者定期入驻学校,协助开展道德教育、法治教育、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参加预防与处理学生欺凌等情形。
第二十二条教育行政机关、学校应当通过举办讲座、座谈、培训等活动,介绍科学合理的教育方法,指导教职员工、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是其他监护人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学校应该将预防犯罪教育计划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是其他监护人。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是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
第二十三条教育行政机关应该将预防犯罪教育的工作效果纳入学校年终考核内容。
第二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检察院、人民法院、共产主义青年团、少年先锋队、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应当联系实际,组织、举行多种形式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传教育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对未成年人进行法治教育。
第二十五条居民委员会、村委会应当积极开展有目的性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传活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学校周边治安,及时掌握本辖区内未成年人的监测、就学和就业状况,组织、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参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第二十六条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应当把预防犯罪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十七条职业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在对已满十六周岁准备就业的未成年人进行职业培训时,应该将预防犯罪教育列入培训内容。
第三章对不良行为的干涉
第二十八条本法所指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不利于其健康成长的以下行为:
(一)抽烟、喝酒;
(二)数次旷课、逃课;
(三)无故夜不归、出走;
(四)沉迷网络;
(五)与社会上具有不良习性的人交往,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
(六)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
(七)参与赌博、变相赌博,或者参加封建迷信、邪教等活动;
(八)阅览、观看或是收听宣扬淫秽、色情、暴力、恐怖、极端等内容的读本、音像资料或是网络信息等;
(九)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不良行为。
第二十九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是其他监护人发觉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加强教导。
第三十条公安部门、居民委员会、村委会发觉本辖区内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督促其父母或是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第三十一条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应当加强管理教育,不得歧视;对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学校可以根据情况给予处分或是采取以下管理教育措施:
(一)给予训导;
(二)要求遵循特定的行为规范;
(三)要求参加特定的专题教育;
(四)要求参加校内服务活动;
(五)要求接纳社会工作者或者其它专业人员的心理疏导和行为治疗;
(六)其他适当的管理教育措施。
第三十二条学校和家庭应当加强沟通,建立家校共育机制。学校决定对未成年学生采用管理教育措施的,应当及时告知其父母或是其他监护人;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是其他监护人应当支持、配合学校进行管理教育。
第三十三条未成年学生有盗窃少量财物,或者有殴打、谩骂、恐吓、强行索取财物等学生欺凌行为,情节轻微的,能够由学校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相应管理教育措施。
第三十四条未成年学生旷课、逃课的,学校应当立即联系其父母或是其他监护人,了解有关状况;无正当理由的,学校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是其他监护人应当督促其回校学习。
12***15岁青少年法律书推荐
以下是一些适合12-15岁青少年阅读的法律书籍推荐:
1.《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本书针对青少年的特点,以生动、易懂的方式介绍了法律基础知识、家庭与学校、社会生活、自我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有利于青少年建立正确的法律观念。
2.《青少年法律教育手册》:本书从青少年的生活实际出发,包括了青少年在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如网络安全、校园暴力、未成年人犯罪等,旨在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未成年人保障法》:这是一本专门针对未成年人保护问题法律书籍,阐述了未成年人的权益保障、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定,适合父母、老师和青少年阅读。
4.《法律的故事:青少年法律启蒙读本》:本书通过讲述生动的法律故事,让青少年了解法律的由来、发展与作用,以及法律与道德、公正、自由等价值观的关系。
5.《青少年犯罪预防与法制教育》:本书从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和法制教育两方面进行阐述,旨在帮助青少年建立正确的法律观念,预防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发生。
这些书籍都是针对青少年的法律教育读本,内容丰富、浅显易懂,既适合父母、老师引导青少年阅读,也适合青少年自行阅读和学习。通过阅读这些书籍,青少年能够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学会如何在日常生活中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的权益。
入门法律的第一本书
1、《法的门前》?[美]彼得·德恩里科邓子滨/著
美国法理学必读书目《法律之门》中文精编本美国法最佳入门读物。
本书典出卡夫卡的小说,在那部小说中,法学专业出身的小说家表现出他对法律的探索,特别是法律的专业性给外行人带来困惑,引人深思。本书正是一部美国经典法学教材的浓缩,它不仅有助于刚刚进入法学门槛的学生理解我们的专业,而且也可以为未来的法律人奠定职业发展的坚实思维与知识的基础。
2、《走不出的风景—大学里的致辞,以及修辞》
苏力/著
最“接地气”的学校致词。
苏力的致词是“贴心”抒情的“政治修辞”,只是那伦理人格的风格化的呈现。而那风格,无非是他对莘莘学子,对北大,对中国法律教育同法学的热爱、忠实、不计回报的奉献的自然流露。
以上就是筑创知产服务网对青少年犯罪法律条例法律内容的相关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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