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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

简介: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试卷三c21.甲从书画市场上购买乙的摄影图片《鸟巢》,与其他摄影图片一起用于盈利性展览。丙偷偷将《鸟巢》翻拍后以自己的名义刊登在某杂志上,丁经丙同意将刊登在该杂志上的《鸟巢》又制作成挂历销售。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 ...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试卷三c

21.甲从书画市场上购买乙的摄影图片《鸟巢》,与其他摄影图片一起用于盈利性展览。丙偷偷将《鸟巢》翻拍后以自己的名义刊登在某杂志上,丁经丙同意将刊登在该杂志上的《鸟巢》又制作成挂历销售。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无权将《鸟巢》进行盈利性展览

B.丙的行为构成抄袭

C.丙的举动侵害了乙的发表权

D.丁应停止销售,但因无过错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B

解析:《著作权法》第十八条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甲从书画市场上合法购买乙的摄影图片《鸟巢》的所有权,因此,甲享有该作品的展览权,因此,A项错误,不选;丙偷偷将《鸟巢》翻拍后以自己的名义刊登在某杂志上的行为构成抄袭,因此,B项正确,当选;《著作权法》第10条第1项规定,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布于众的权力。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并且乙已经将作品发布并售卖,因此,丙不可能会侵害乙的发表权了,C项错误,不选;《人扰毕民法院关于审理版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出版者、创作者应当对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承担证明责任,发行者、租赁者应当对其发行或是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承担证明责任。举证不能的,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相应规定承担法律责任。根据该司法解释的规定可知,丁应当对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承担证明责任,如果举证不能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非是因无过错免于承担赔偿责任,D项错误,不选。

22.某县缓野芹的甲公司未经漫画家乙许可,把它创作的一幅漫画作品作为新品的商标使用,并于2003年3月3日被核准注册。乙认为其版权受到损害,与甲产生纠纷。乙应当采取下列哪种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向甲公司所在地基层法院提到侵犯著作权之诉

B.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到撤销甲公司的注册商标之诉

C.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判决撤销甲公司的注册商标

D.请求商标局判决撤销甲公司的注册商标

答案:C

解析:《商标法》第41条第2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13条、第15条、第16条、第31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益相关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判决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法》第31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C。

23.美国某公司于2004年12月1日在美国就某口服药品提出专利申请且被受理,2005年5月9日就同一药物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要求享有优先权并立即递交了有关证明材料。中国专利局于2008年4月1日授予其专利。关于该中国专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有效期从2004年12月1日起计算

B.有效期从2005年5月9日起计算

C.有效期从2008年4月1日起计算

D.该专利的保护期是10年

答案:A

解析:《专利法》第29条规定,申请者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我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按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能够享有优先权。因此本题中有效期从2004年12月1日起计算,答脊贺案A正确。第42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由此,D错误,不当选。

24.甲公司拥有一项汽车仪表盘的发明专利,其权利要求记录的必要技术特征能够分解成a+b+c+d共四项。乙公司制造四种仪表盘,其必要技术特征可以作四种分解,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必要技术特征所代表的字母相同,说明其相应的必要技术特征相同或等同。乙公司的哪项技术侵害了甲公司的专利?

A.b+c+d

B.a+b+c

C.a+b+d+e

D.a+b+c+d+e

答案:D

解析:《专利法》第56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因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若干规定》第17条规定,专利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所称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因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是指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中明确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所确定的范围为准,也包含与该必要技术特征相同同的特点所确定的范围。等同特点是指与所记载的技术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方式,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而且本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可以联想到的特点。由此,乙公司的技术要达到侵害甲公司专利的程序,需要具备a、b、c、d四个必要技术特征,本题中正确答案是D.

25.甲、乙、丙、丁成立一一般合伙企业,一年后甲转为有限合伙人。此前,合伙企业欠银行负债30万元,该负债直到合伙企业因严重资不抵债被宣布破产仍未偿还。对该30万元银行债务偿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丙、丁应按合伙份额对该笔负债承担清偿责任,甲无须承担责任

B.各合伙人均应对该笔负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乙、丙、丁应对该笔负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无须承担责任

D.合伙企业已宣布破产,负债归于消灭,各合伙人无须偿还该笔负债

答案:B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84条规定,普通合伙人转变成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本题中,甲虽然从普通合伙人转变成有限合伙人,但是对于它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依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答案B是正确的。

26.2007年1月,甲、乙、丙开设一一般合伙企业。2008年2月,甲与戊完婚。2008年7月,甲因车祸去世。甲除戊外没有别的家人,合伙协议对合伙人资质获得或丧失未作约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B.戊依法自动获得合伙人地位

C.经乙、丙一致同意,戊获得合伙人资质

D.只能由合伙企业向戊退回甲在合伙企业里的财产份额

答案:C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50条合伙人死亡或是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里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质。由此,本题正确答案是C。

27.甲把自己的汽车向某保险公司投保财产损失险,附加盗抢险,保险金额按车辆价值确定为20万元。后该汽车被盗,在保险公司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以后,该车辆被公安机关追回。关于保障金和汽车的处置方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无需退回受领的保障金,但车辆归保险公司全部

B.车辆归甲全部,但甲应退回受领的保障金

C.甲无需退回保障金,车辆应归甲全部

D.应由甲和保险公司协商处理保障金与车辆的归属

答案:A

解析:《保险法》第44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而且保险金额相等于保险价值的,损伤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利归于保险人;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获得损伤保险标的的部分权利。本题中,由于保险人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并且保险金额相等于保险价值,因此汽车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答案A是正确的。

28.甲公司在交易中获得汇票一张,额度10万元,汇票签发人为乙公司,甲公司在承兑时被拒。之后,甲公司在一次交易中需支付丙公司10万元货款,因此甲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承兑时亦被拒。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给付汇票上的额度

B.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退还交易中的对价

C.丙公司有权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要求其给付汇票上的额度

D.丙公司应当请求甲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答案:A

解析:《票据法》第36条规定,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因此本题中,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给付汇票上的额度,承担汇票责任,答案A是正确的。

29.甲股权公司成立后,董事会对公司开设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怎样承担出现了矛盾。下列哪一项费用应当由发起者承担?

A.发起者蒋某因公司开设事务而发生的宴请费用

B.发起者李某就自己出资部分所形成的验资费用

C.发起者钟某为论证公司要开发的项目而产生的调研费用

D.发起者缪某值班时乱扔烟头将公司筹备组租用的房屋烧毁,筹备组因此向房主支付的5万元赔偿费

答案:D

解析:凡是为公司成立事宜而发生的费用,均是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责任。本题中,蒋某、李某和钟某为公司开设而发生的宴请费用、验资费用或是调研费用,都是为了公司的设立而承担的,因此应该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而对于缪某扔烟头的举动,因为是他个人的行为带来的损失,跟公司无关,因此应该由其个人承担。本题正确答案是D。

30.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可以以自己的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关于担保的表述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公司主管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客户提供担保

B.公司董事长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客户提供担保

C.公司股东会可以决定为本公司股东提供担保

D.公司股东会可以决定为本公司股东提供担保

答案:D

解析:《公司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是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即,只有股东会有权决定是否可以由公司为本公司股东提供担保,公司的董事长、股东会、主管没有此项职权。本题正确答案是D。

零八年的司法考试84题

卷一84.根据国际公约相关规定,在卖家有责任转交薯歼与货物相关数迹冲的单据的情况下,关于卖方的该项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卖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转交

B.如卖家在规定的时间前转交,能够在该时间抵达前纠正其中不符合同规定的情况

C.卖家行使纠正票据的权力使买家承担不合理开支的,买家有权要求赔偿

D.卖家在不使买家承担不合理开支的情况下,能够改变转交票据的地点和方式

[08司考真题卷二第84题]:为严格当地生猪屠宰市场管理,某县政府以文档方式规定,凡本县全部猪类屠宰单位和个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生猪管理办公室申办生猪屠宰证,违者予以警告或罚款。个体户张某未按文件规定申办生猪屠宰证,生猪管理办公室给予罚款200元。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州亮?

若张某在对罚款不服申请复议时一并对县政府文档提出审查申请,复议机关应当转送有权机关依法办理

某县政府的文档属违法设置许可和惩罚,有权机关应依据《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生猪管理办公室若以自己名义作出罚款决定,张某申请复议应以其为被申请人

若张某向法院起诉,应以某县政府为被告

答案:A,B,C

[08司考真题延考点卷三第84题]:甲因乙不退还贷款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依法发出支付令。关于此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法院审理此案时不开庭

借款人拒绝签收支付令时,法院可采用留置送达

法院对借款事实不作出判决加以认定

支付令在债务人没有提出质疑或质疑被驳回以后才具有法律效应

答案:A,B,C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报考条件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实施)》的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完拆庆运全民事行为;

(四)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规定学历、专业条件;

《法官法》规定,担任法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二十三岁;

(3)拥护中国宪法;

(4)有良好的政治、业务能力和良好的品行;

(5)身心健康;

(6)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是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须满二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须满二年。

《检察官法》规定,担任检察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二十三岁;

(3)拥护中国宪法;

(4)有良好的政治、业务能力和良好的品行;

(5)身心健康;

(6)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是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须满二年,其中担任省、自治区、市辖区检察院、人民检察旅梁院检察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中担任省、自治区、市辖区检察院、检察院检察官,应当从事法律须满二年。

《律师法》规定,取得律师资格应当经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是高等院校别的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经国家司法考试合格的,获得资质。

适用前款规定的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审批确定,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五)品行良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

(三)按照本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曾被处以2年内或终生不得报名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实施)》第十八条规定,应试人员有作弊等违纪行为的,视情节、后果分别给予警差则告、[法律/教育*网原创]确定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或终生不得报名国家司法考试的处理。具体处理方法由司法部规定。

以上就是筑创知产服务网对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的相关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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